关于调整各交易所品种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9月26日交易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部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上调2%。
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特此通知
国盛期货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