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大商所发〔2021〕158号,自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炭、焦煤、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结合以上交易所通知,公司在分析市场行情、相关品种持仓后,决定:
自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上述5个品种的公司投机保证金收取标准维持不变,公司保证金的上浮比例维持不变。
其中,液化石油气期权卖方保证金中涉及的标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按客户期货保证金标准执行。
如遇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如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提高公司保证金标准。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有效管理账户风险。
特此通知。
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4月12日